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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应征入伍倡议书
作者:时间:2020-12-18浏览次数: 311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为首次实施“两征两退”征兵工作,搞好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为广大适龄青年尤其是大学生踊跃报名参军、投身强军伟业创造良好条件,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下面给同学们简述一下应征入伍享受政策:

1.复学(入学)政策

①正在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或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后,高校为其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者入学。

②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跨学科或批次者除外)。

③入学或者复学后,免修军事理论相关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④修读完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且考核合格后应征入伍者,其专业相关的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入伍资助

①优待金:义务兵期间,批准入伍地(或高校所在地)政府每年给家庭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给优待金约2万元左右

②津贴费: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享受退役养老、退役医疗、退役失业保险;2年义务兵共发给津贴费约25200元,班长每年增加3360元,副班长每年增加2400元。

③退役金: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100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回到地方我省再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④学费补偿:对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补偿代偿,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3.入伍奖励

①专项奖励:对在校就读学习期间征集入伍的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生活费补助。另外,对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政府还给予一次性奖励金。(新乡市政策:进疆兵5000元、进藏兵10000元

②交通费补助:在新乡市范围内高校就读的非新乡市户籍毕业生和在校生并在高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均可凭公共汽车、火车硬座、高铁或动车组列车二等座车票,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申请报销学校至户籍地往返一次的交通费。在高校报名的学生享受体检接送服务。
    ③立功奖励:义务兵在服役期间个人受到奖励的,凭部队团以上政治工作部门通知书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4.升学政策

①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规模由5000人扩大到8000人,专项计划还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并从2021年开始执行。

②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③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④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在校生(含新生)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学位授予

应届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位授予条例》相关规定,在毕业当年应征入伍且确定成为部队新兵,可在入伍后申请恢复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6.评优评先

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或入学后,可按规定参与学校学生相关评优评先,按本学年获得一次校级荣誉(一等奖)计。服役期间综合表现良好,被评为“优秀士兵”一次及以上(进藏兵不受限制),按本学年获得一次省级荣誉(一等奖)计。

7.定向考录

参加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专武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时,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单独组织招录;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国有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8.扶持就业

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高校毕业生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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