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军分区(警备区),济源市人武部: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圆满完成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的征兵任务,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在校就读学习期间征集入伍的大学生由就读学校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生活费补助,所需费用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解决。
二、全省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在本单位编制员额内,根据乡镇编制有关管理办法,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单独组织招录,报名数量不足时可招录其他人员。
三、全省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录的优先招录。参加省、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级、乡镇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和国有资产占主导的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六、征兵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普通高校评先的重要内容,完成大学生征集任务的,可按入伍学生数的1.5倍申请增加次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完不成任务的,取消评先资格。
七、省财政按每实际入伍1名大学生补贴500元的标准安排高校征兵工作经费。
各省辖市、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
201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