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考务工作条例》(院教〔2018〕7号)管理规定,从即日起安排普通本科在校生(包含专升本在校生)有关课程的重修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申请时间
4月2日至4月9日到教务部学籍科(教学服务中心)提交重修申请(重修申请表见附件)。
二、重修申请流程
学生办理重修手续,需认真填写《新乡医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学生应查阅有关课程的课程表,结合本专业目前课程安排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重修课程听课时间。参加重修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表内各项手续,经教务部核实重修学分,并到财务部缴纳重修费。教务部将公布办理过重修的学生名单。未办理重修手续的,不得重修。
三、重修课程范围
1、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必修课程;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必修课程;
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必修课程;
4、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必修课程;
四、重修课程的考核
1、2020届及以后的毕业生重修课程的考核于当学期期末考试周进行,单独设立考场。
2、2019届毕业生重修考试于毕业前单独安排考试。
五、注意事项
部分年级牵扯到专业培养方案变更的,以新修订的培养方案为准,选择重修课程时间。
附件: 重修申请表.doc
教务部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