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将报送2019年党员发展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党员发展计划总体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在制定发展计划时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既要考虑本单位党员的数量,年龄结构,文化水平结构等因素,又要坚持发展党员的标准,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二、报送党员发展计划主要程序
(一)确定考评对象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已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初审,符合以下条件的确定为考评对象:
1.有强烈的入党要求。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对党认识明确,热爱党、坚信党,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一学期内无考试(考试课和考查课)不及格现象。
4.在各项工作、活动、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
5.遵守纪律,作风正派,一年内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6.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确定为考评对象:
1.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因违纪违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学习上有课程补考不合格的;
3.没有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或群众意见较大的;
4.未经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的;
5.没有经过党校培训的。
6.没有经过推优的。
(二)综合量化考评
列入考评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组织,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综合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进行量化评分。量化指标包含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工作能力、日常表现和群众基础四个方面。入党动机和政治理论考试、支部量化考核、民意测评由党支部自行组织。其中,入党动机和政治理论素质考试试卷、成绩须提交党务办公室复核。
(三)公示考评结果
各支部将考评详细情况和考评结果报送所属党总支,党总支组织召开支委会对考评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以总支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党总支公示的内容:
1.考评对象综合量化评分二级指标评分情况;
2.考评总成绩。
公示无异议后,以各党总支为单位,将公示的具体情况及结果(包括公示照片)报党委办公室备案。
(四)确定发展对象
1.各总支根据考评结果,按照学院党委划定的比例,确定2018年党员发展计划。
2.在制定学生党员发展计划时,一年级学生报送计划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其他年级原则上不超过2%,毕业班年级原则上不再发展。
3.党员发展计划最晚于3月8日12点前报学院党委办公室。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考评积分汇总表可在党委办公室网站资料中心处下载。
附件一: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综合量化评分标准.docx
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