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书院为培育和提高大学生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同时为“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优秀参赛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的类型。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学院、跨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且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含为本、专科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一)赛程安排:1.班级推荐:上报材料包括:4月20日前将项目计划书(附件1)和申报书(附件2-5)和汇总表(附件6)交由辅导员老师。2.书院选拔:4月25日前书院举行初赛选拔。
(二)参赛对象:各在籍在读学生参赛项目均可申报。毕业五年之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已毕业学生报名可直接联系书院负责老师:随老师15037327386。
(三)奖励激励:评选出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优秀奖若干。“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奖项另设。大赛设单项奖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优秀指导教师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
1.学生和指导教师。获得以上各奖项的学生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院学〔2017〕18号)予以学分奖励。
2.创业金奖励:学生团队参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可获相应资金奖励,并在孵化园入孵申请时给与优先考虑;指导教师必须实际参与了项目指导,方能获得奖励;学生和指导教师获奖按下表给与相应资金的奖励。
奖项等级学生创业金奖励指导教师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1000010000
国家级二等奖80005000
国家级三等奖50003000
省级一等奖30002000
省级二等奖20001500
省级三等奖10001000
校级一等奖800800
校级二等奖500500
校级三等奖300300
所有参赛选手需认真阅读《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材料的填写和上报,并与4月25日前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联系人:随洁英15037327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