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为了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科技需求,依据《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10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征集工作,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支持对象为在新乡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省和我市产业政策,符合年度项目指南确定的重点支持方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我市产业结构升级或社会发展有积极影响。
2.项目目标明确,技术先进,具有较强的应用和发展前景。
3.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承担单位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技术和装备等条件。
4.申报项目必须附有项目查新报告(2016年5月以后查新报告有效)。
5.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必须建有省级以上的研发机构(农业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上年度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必须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
6.项目承担单位能够保证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
7.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即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018年12月),经费预算合理。
8.同一项目已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9.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并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3.《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4.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查新报告;
5.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6.市级以上的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批准文件;
7.相关科研成果、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项目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检索,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分析报告;
8.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四、组织方式
1.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审核后申报;
2.在新高等院校、市级以上的科研院所、市属医院通过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申报;
3.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申报;
五、材料报送及咨询
1.申报材料应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材料按照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所有材料一式三份,要求书籍式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书脊标明项目名称及承担单位)。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申报材料在新乡科技网(http://www.xxkj.gov.cn/)“通知公告”下载。
2.各项目主管部门指导本地区或本部门(单位)申请单位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后,将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其中高校、科研院所项目材料交计划科,其它材料分领域报送各业务主管科室。
3.计划项目的业务咨询电话及报送地址如下:
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领域):5820679(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xxgxk@126.com
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5820676(农村科技科)xxkwnyk@163.com
科技攻关计划(社会发展领域):5820665(社会发展科技科)shfzk5820665@163.com
科技攻关计划(高校、科研单位):5820680(发展计划科)jhk5820680@126.com
报送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南角“三合一”综合楼A区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