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书院党总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结合我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此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内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1、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精神。
2、布置学校党委和党总支、党支部的工作。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以组织的形式听取党员汇报工作,汇报思想;党员彼此交换思想,交流工作经验。
5、发展新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6、学习优秀党员的事迹;讨论处理犯错误的党员。
7、为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而组织的学习、参观。
8、组织党员参加的为集体、为社会群众所作的义务劳动,志愿者活动。
9、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
二、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
按照《精诚书院“三会一课”制度》执行。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按照《精诚书院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
四、精诚书院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是指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总支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党委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1、党员领导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内不允许有特殊党员存在。
2、党员领导干部要按时参加所在单位党总支的活动,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主动请假。
3、要尽可能选择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参加的时间召开组织生活会,并提前通知到党员领导干部,保证他们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
5、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会作为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一项措施,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加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