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网站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关于网站管理的现行规定,结合精诚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站管理机构及职责
成立党务建设领导小组,由副书记任组长,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电子党务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网站建设方向上总体把握;负责邀请上级技术部门对从事网站建设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应用指导和操作培训,将电子党务建设列入基层党组织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网站维护人员及职责
党建网站的维护由网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日常更新事务由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完成。
网站管理员由电子党务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负责网页的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负责对网站的信息进行管理和维护,指导信息员报送、录入、发布信息;负责每天对网站内容进行浏览,及时对不符合编辑规范的信息进行重新编辑,及时清理网站上的涉密和有害信息;负责定期召开信息员通气会。
网站信息员由各直属党支部选派。信息员的职责是及时采集信息,把本部门党建工作部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整理编辑并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及时上传给网络管理员,在网上发布。
三、网络信息的报送及要求
网络信息的报送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对信息员报送信息的要求:一般事件信息必须在事件结束后及时上报;大事件信息必须在事件结束的当日上报,最迟不超过次日;持续时间较长(3天以上)的活动,事件开始当日报送事件开始信息,事件结束后上报综合信息;重大事件信息应与上级宣传部门联系,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各直属党支部选派的信息员,每月至少送审1条信息。
四、网络信息的存档及管理
信息存档包括信息原稿的整理归档与网站数据备份两部分。信息原稿(电子版)由网站信息员按照时间、栏目及内容进行归类存档。
五、网站安全的相关规定
1、网络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集体安全、泄露国家、集体机密,不得侵犯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信息。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各部门、各单位和用户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扩散。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精诚书院党总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