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安排,结合书院工作开展实际,现决定开展精诚书院2016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各班级学生认真了解《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相关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开展相关工作。
测评结果需在各学生管理分部范围内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于2016年9月25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学生事务发展部思想政治教育中心。测评结果经学生事务发展部审核通过后公示。若有异议,学生应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向学生事务发展部提出复议申请,由学生事务发展部核查后酌情处理。
精诚书院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