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3日下午,我院牧野大讲坛暨精诚讲坛之“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报告--做法制建设的积极参与者”讲座在新乡校区问学楼T教室隆重举行。本次讲坛由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韦留柱教授主讲,我院副院长赵元雪主持,全体辅导员及200余名党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聆听了此次讲座。
韦留柱教授,是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河南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新乡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新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在《政治与法律》、《河南社会科学》、《河南师范大学学报》等期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30余篇,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余篇,主持完成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及教育科学规划项目10余项,出版《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等专著和教材8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增强全民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任务,并从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等四方面进行了细化部署。韦教授结合这四点讲解了未来法律的相关建设。他还指出,现代法治社会建设道路中存在三大困难,即封建影响难清除,文革方式有市场,理论上老左派影响,并对此作了详细地讲解。最后,韦教授还对在座的大学生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希望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一起来积极宣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做法制建设的积极参与者。
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不仅需要“量”的扩大,也需要“质”的提升。大学生不仅是国家建设的后备力量,更要做法制建设的积极参与者。韦教授讲解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语言生动风趣,使在场学生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有了更加深入全面的理解。会议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结束。
(编辑:精诚书院李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