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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 2018舞钢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21人公告!
作者:三全就创业中心 时间:2018-09-14浏览次数: 66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卫〔2015〕85号)、《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平卫〔2016〕62号)和《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平卫〔2018〕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系统人员编制现状和业务发展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21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一)全市计划招聘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21人

  (二)报考县级医院的研究生和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不受招聘计划、名额和比例限制。但超出招聘计划的人员由舞钢市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领导小组根据舞钢市医疗机构现状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情况统一调剂使用。

  三、招聘人员的资格及专业、学历条件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专业及学历要求见《舞钢市2018年特招医学毕业生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不满5年的;

  4.在编在岗人员及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医学院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在中国舞钢网(www.zgwg.com.cn)发布招聘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起至9月2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在舞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输出大厅。

  3.报名要求:报名时填写《舞钢市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份,经资格审查确认后存放报名处。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原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彩照4张,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报名。

  4.报考市直医疗机构的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只填报专业,乡镇卫生院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录取,录取后由市卫计委统一分配。

  5.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相关报名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7.资格审查。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在规定的时间(具体时间见公告)按要求提供,逾期视为放弃。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场。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中国舞钢网(http://www.zgwg.gov.cn/)公布。

  4.对于招考县级医院的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直接通过考核的形式招聘。

  5.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可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床实践能力、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面试评委由专业人员组成。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考核、公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人员名单在中国舞钢网(http://www.zgwg.gov.cn/)公布,体检费用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核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本人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逾期不能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市直医疗机构的研究生和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全部进入体检和考核。

  由于体检不合格和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招聘结束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由舞钢市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结果在中国舞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编办、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的人员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由市人社局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不服从安排或拒签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其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八、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根据上级政策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规定给予补偿性补助。

  (二)人事编制管理。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用人单位有空编的,优先解决免费医学生和特招毕业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卫生系统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去编销”的原则,将免费医学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纳入编制管理。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的特招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九、未尽事宜由舞钢市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本简章由舞钢市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舞钢市卫计委人事股:0375— 7281871,舞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375—812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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